今天上午,市中院的微信工作群里一阵热闹,一条信息引发关注,大家纷纷在群里点赞。

事件回顾
原来是有一位行政案件当事人陈某,到院本部立案庭要求提交上诉状并缴纳费用。依照办事规则,立案庭只可代收上诉状,并无权限开具缴费通知单,而有权限开具缴费通知单的行政庭因为院本部办公区域饱和,已搬至数公里外的审判二区办公。为了不让当事人多跑腿,两个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行政庭孙艳同志在接到立案庭电话后,立刻放下手头工作,赶至院本部为当事人开具缴费通知单,妥善解决了当事人诉求。
不仅如此,据了解,因为上诉材料信息不完整,行政庭的张茹佳和立案庭的恽妍霞两位同志不厌其烦多方联系查找,最终确定当事人陈某是在上诉期限内提交的上诉材料,维护了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其实这样的点滴身边事,每天都在法院里发生。院本部与审判二区虽然相隔数公里,但是大家的心始终紧紧连在一起。而每一次沟通,每一趟奔波,每一分付出,为的都是一个共同的目的——把方便留给人民群众。
今天的头条留给你们,
为常州法院每一位辛勤工作的同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