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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苏0412民初4611号
陈萍娟: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诉被告陈萍娟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你的起诉,本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412民初461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0一八年十月九日
承办法官:许敏华
电话:0519-883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