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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412民初4828号
常州瑜佳纺织有限公司、蒋岳平:
本院受理原告李继亮诉被告常州瑜佳纺织有限公司、蒋岳平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许敏华
联系电话:0519-88311217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武进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