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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412民初2095号
王娜娜: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鼎乡豆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412民初2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2楼20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许敏华
联系电话:0519-88311217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武进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