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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412民初7579号
蒋小兵: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安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蒋小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蒋建忠
联系电话:0519-88311358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武进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